$$$$章八
各种政体发生内讧和革命的各种原因大体上已阐明.这里我们就应研究保护各种政体的一般方法和维持各别政体的各别方法.首先,应明白:考察清楚了政体所由破坏的原因,我们就可凭此找到加以保存的途径.相反的原因应得到相反的效果;破坏和保存便是由相反作用所引起的相反结果.据此说来,(一)第一,对于各个要素业经调和好了的政体,最切要的事情莫过于杜绝一切违法的举动,尤其应该注意到一切容易被忽视的小节.越轨违法的行为常常因事情微不足道而被人疏忽,这有如小额费用的不断浪掷,毕竟耗尽了全部家产.由于款项不是在同一时间大笔支出,人们总觉得钱少故不必计较;我们的理解有时候为诡辩谬语所误,在这些事例上大家往往不期而都有所错误了.例如说,"诸小相聚,其积亦小".这在某一意义上是恰当的,但在另一意义上却就不适合了."所积聚者虽属诸小,但诸小既积,所积就不小了".所以大家应防止在小节上的越轨违法举动的开端.
(二)其次,我们应记住,所有欺蒙人民的方法都不足置信.世人的经验已证明这些诡计并无实效......在先,我们已经说明了政治制度方面若干诡计的性质.
(三)在寡头以及贵族政体各邦中,我们看到那些政府所以能长治久安,未必出于他们所构成的政体特别稳固,这大概是因为他们的官员,能在统治阶级和不在仕籍的群众之间一律得到好感的关系.凡是政治安定的城邦,其官员一定以正义待遇籍外的群众,让他们的领袖人物分任治理的职务,给予勇健者以应得的荣誉,绝不侵凌一般群众的财物;至于职官和统治阶级其它分子之间,也一定会和衷共济,具有民主性质的平等观念.平民主义者总想把平等原则竭力扩展,直到所有的群众全都包括在政体之内而后已.对实际上属于平等的人们之间施行平等的待遇,确实是合乎正义的......而且既然合乎正义,也就有利于邦国.所以,限制职官的任期为六个月,使同等的人们能够有多番担任职官的机会,可以说是一个公道而有益的措施.一邦之内同等的人如果为数已经很多,则本身就能够形成为一种民主性质的团体,因此,我们前面曾说,这种团体内常常会产生"平民英雄".这种团体所建立的寡头和贵族政体,如果是在本阶级内能采取这样民主性质的措施,便不致于轻易变革为门阀统治.短期的执政为害总没有长期执政那样大;寡头和平民政体的变为僭主政体大抵是由于权力长期寄托于某些人们的缘故.凡是最终成为僭主的,起初往往是著名人物,比如平民城邦中的群众领袖或寡头城邦中的世家巨子,或者为历任要职.久掌国政的文武官员.
(四)一个政体固然可以由于远离敌人的危害而得以保全,有时候,恰恰相反,由于迫近危难,大家从而振作了起来.人们鉴于患难当前,谁都竭力保护自己的政体了.所以执政的人爱重邦国,应当熟虑敌害,把远祸看作近忧,及时制造警报,使全邦人民常处于戒备状态,人人都像守夜的巡逻,通宵注视着四周任何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