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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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卷四

    章些就是城邦所组成的各个部分.有时,所有各部分都参加政治体系,有时或多或少由若干部分参加.很明显,这样就一定会产生种类不同的若干政体.参加治理的各部分既有区别,跟着也就有政体的区别.一个政体就是城邦公职的分配制度,公民团体凭靠这个制度分配公职时,或以受职人员的权能为依据,例如富人或穷人各有其权能,或者以所有受职人员之间的某种平等原则为依据,比如富人们和穷人们两者间存在着某种平等原则.所以,依照城邦各个组成部分间的区分和各个优异要素间的区别而定的公职分配方式有多少种,政体也就会有多少种.
    有一种流行的观念认为政体仅有两种.恰如习俗对于风向只说北风和南风,把其它的风向看作这两个风向的转变,人们对政体就专举平民政体或寡头政体.依此为准,贵族政体就列入寡头政体之中,作为它的一个变种,而所谓共和政体则相似地类列于平民政体之内,好像西风就算作北风的一个转向,东风算作南风的一个转向.有些思想家认为乐调也确可分为两种,即所谓杜里调和里季调,其它各种乐调则分别编类在这两种正调.关于政体方面这种观念虽颇为时髦,我们仍然认为我们前面曾述及的分类较为良好而又切实,按照我们的分类,政体当以一种或两种为正体,所有其它政体则为这种最优良的政体的变态,正如在音乐方面我们可由正调聆取变调;政体的转变而趋向于严厉和威重者,属寡头性质,其转变而趋向于缓和且弛散者〔类似里季变调〕,则属平民性质.

    章四
    平民政体不应该像现在有些思想家们那样单纯地认为是多数人主治的政体形式.实际上一切政体主政者都属于多数,虽在寡头政体也是这样.相似地,寡头政体也不能单纯地被认为是少数人主治的政体.假设一个城邦共有一千三百人,其中一千为富人:倘使这一千人占据了治权,对那三百个出身贫穷而同他们相等的自由人全不分配公职,人们总不能说这是平民政体.又,或者穷人的人数虽少,但势力却强于为数众多的富户〔而占取了治权〕,假使强制富人谁都不得参与名位,这也不会有人指称为寡头政体.所以,比较合适的论断应该是,凡以自由人执掌治权者为平民政体而以富人执掌治权者为寡头政体.世上自由人原来很多而富人常常是为数极少;可是多数自由人的为平民政体,其特征确实在出身自由而不在为数之多,少数富人的为寡头政体,其特征确实在财富而不在为数之少.不然的话凡以人体高度......据说埃塞俄比亚就有此种制度......或以容貌美丽为任官的标准,都会成为寡头政体;因为体格特高或容貌极美的人在一国之内为数肯定不多.但专以贫富为准或专以人数为准来区别平民和寡头政体又是不充分的.我们应记得平民城邦和寡头城邦中都包含若干部分,我们必须加上另一些标准来确切地区别这两种政体.譬如,在爱奥尼亚海湾上的阿波罗尼亚和赛拉,以少数自由人统治多数非自由人的城邦,我们总不能称他们的政体为平民政体.在这两邦中,初期移民的后裔门望最高,他们在全城之中虽只寥寥几家,却占了一切名位.对富人们由于人数比穷人为多而组成的政体,我们也不应该称它为寡头政体.这种政体的例子曾存在于古代的科洛封,科洛封在吕第亚战争之前大多数居民都富有财产."平民政体"一词的确解应是自由而贫穷......同时又为多数......的人们所控制的政体;相似地,"寡头政体"一词的确解应是富有而出身较高......同时又为少数......的人们所控制的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