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是:在幅员辽阔而且力量比较强大的国家中,譬如在俄国,主要地点上的决定性打击可推迟进行,因而不必急于把一切力量都集中到主要地点去.
第二种情况是:有些次要地点因为有许多要塞而具有极特殊的独立的意义,例如1806年的西里西亚.但,拿破仑非常轻视这个地点,当他向着华沙进军时,虽然不得不把这个地点留在背后,但他只派他弟弟日罗姆率领二万人向那里发动进攻.
对主要地点的打击如果很有可能震撼不了次要地点,或实际上没有震撼次要地点,那么,这是因为敌人在次要地点上真正配置了军队的缘故.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进攻者就必须把这些次要地点看作是无法避开的祸害,于是只得派出适当的兵力去对付它们,因为进攻者不能一开始就放弃自己的交通线.
谨慎小心的人可能做得还要过分些,他们也许认为主要地点的进攻应该同次要地点进攻的步调完全一致,因此,如果敌人不肯从次要地点退却,就应把主要行动也停下来.
这个原则虽然同我们以前说的应该尽可能把一切力量全都集中在一个主要行动中的原则并不直接矛盾,但是这两者的指导精神是完全对立的.按照这个原则行动,运动就会缓慢,进攻力量就会减弱,偶然事件就增多,时间损失就会得以增加,因而,这个原则同以打垮敌人为目标的进攻实际上是完全不相容的.
敌人假如在次要地点上的军队有可能向离心方向退却,那么,进攻的困难就会更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统一的进攻它会变成什么呢?
所以,把主要进攻依赖于次要地点的行动作为一个原则是我们必须坚决地反对的,以打垮敌人为目标的进攻,我们认为,如没有胆量象一支箭那样射向敌国的心脏,就不可能达到目标.
(4)易于取得给养是分兵前进的第四个理由.
一支小的部队通过一个富庶的地区当然要比起一支大部队通过一个贫瘠的地区顺利得多.但,只要措施适当,军队习惯于吃苦耐劳,一支大部队通过了贫瘠的地区并不是不可能的.因此,不能为了要用小部队通过富庶的地区而使我们的决心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以致于陷入分兵前进的巨大危险.
谈到这里,我们已经承认分割兵力(也就是把一个主要行动分为几个行动)的上述理由是有根据的.如果已清楚地认识了目的,慎重地权衡了利害得失,尔后根据上述理由中的一个理由分割了兵力,那是无可非难的.
但,如果象常见的那样,计划正是由一个学究气十足的总参谋部仅仅按照习惯制定的,如果象下棋要先在棋盘上摆好棋子那样,各个战区要先摆好军队才行动,倘若行动是些幻想式的巧妙的组合,而通向目标的途径是复杂的路线与错综的关系构成的,如果今天把军队分开,只为了两星期后再冒极大的危险把它们集中起来,借以显示使用军队的全部艺术,那,这种为故意陷入混乱而离开直接.简单而朴实的道路的作法,是我们所唾弃的.最高统帅对战争的指挥越没有力量,越是不把战争看作是力量巨大的个人的简单行动,整个计划越是脱离实际的总参谋部这个工厂生产出来的,是十几个一知半解的人想象出来的,那么上面所说的愚蠢行为就越易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