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神-公则-(1)
命题十一 神,或实体,具有无限多的属性,而它的每一个属性各表示其永恒无限的本质,必然存在.
证明 假如否认此说,试设想一下:神不存在是否可能.假若神不存在,则(据公则七)它的本质便不包含存在.但(据命题七)这是不通的.所以神必然存在.此证.
别证 凡物之存在或不存在必有其所以存在或不存在的原因或理由.例如,有一个三角形存在,则必定有它所以存在的原因或理由;反之,假若这三角形不存在,也必定有原因或理由使其不存在,或否定其存在.而这个原因或理由,如果不是包含于那物本性之内,就必定是存在于那物本性之外.例如,天地间何以没有方的圆形,其理由即包含在圆形的本性内,因为方的圆形显然是一个矛盾.反之,何以实体存在,其理由亦仅包含在实体的本性内,因为实体的本性即包含存在(参看命题七).但是圆形或三角形所以存在不存在的理由,却并不是出于它们的本性,而是出于一般的有形的自然界的秩序.因为根据这个秩序就可以推出这个三角形现在必定存在,或者现在不可能存在.这是自明的道理.因此可知,一件事物如果没有任何理由或原因阻止或否定其存在,则这物必然存在.同样,如果没有任何理由或原因以阻止或否定神的存在,便可以无条件地推知神必然存在.但是神所以存在的理由或原因,如果不在神的本性内,就必定在神的本性之外,换言之,就必定在具有他种本性的他种实体内.因为,假如承认神所以存在的理由即在与它具同一本性的实体内,那就无异于承认神的存在.但是假如神所以存在的理由是在具有他种本性的他种实体内,那么,这个实体就会与神无共同之点(据命题二),因而既不能肯定神的存在,也不能否定神的存在,据此,否定神存在的理由或原因,既然不在神的本性之外,所以假如实际上神不存在,则这个理由或原因就必定在神的本性之内.说神的本性具有否定它自身存在的理由,这是自相矛盾的.但是断言绝对无限无上圆满的东西具有自己否定其自身存在的理由,却是不通的.所以无论在神之内,或在神之外,都不能有任何原因或理由可以否定神的存在.因此神必然存在.此证.
别证 不能够存在就是无力,反之,能够存在就是有力(这是自明的).因此假如说除了有限之物以外,没有别的事物必然存在;那就无异于说有限之物较绝对无限之物更为强而有力.这(显然无疑)是不通的;所以如果不是无物存在,就是有一个绝对无限之物存在.但是我们存在却是事实,而我们的存在如果不在我们自身内,就必定在必然存在之他物内(参看公则一及命题七).所以绝对无限的东西(据界说六),亦即神,必然存在.此证.
附释 在前面这个证明里,我是从后天方面(a posteriori)来证明神的存在,为的是使人易于了解;这并不是说不能根据同样的原理从先天方面(a priori)去证明神的存在.因为,既然能够存在就是有力,那么一物具有实在性愈多,它能够存在的力量也必定愈多;所以绝对无限之物或神其自身也必定具有绝对无限的能够存在的力量;所以它绝对地存在.然而许多人或许不易看出这个证明的真理,因为他们仅仅习惯于观看由外因产生的事物;因而看到那些由外因很快地产生的事物,亦即很容易存在的事物,也很容易毁灭;反之,那些比较难产生,亦即不那么容易存在的事物,他们便以为必定具有比较多的属性.为了扫除他们这种成见,我无须乎指出"产生得快的毁灭得也快"这句话在哪种意义下是真的,也无须追问就自然界全体而论是否万物同等地难或易.而只须指出,我这里所说的并不是由外因产生的事物,而是单就(据命题六)不是由外因产生的实体而言,这就够了.因为凡是由外因所产生的事物,无论它的组成部分是多是少,它所具有的实在性或圆满性没有不是依靠外因而得来的,因此它的存在不是出于它自身的圆满性而是出于它的外因的圆满性.反之,实体所具有的圆满性则不是依靠外因而得来的,所以它的存在只是基于它自己的本性;因此实体的存在,无非是它的本质.可见圆满性不但不取消一物的存在,反到是肯定它的存在.而没有圆满性正足以否定一物的存在;所以我们所最深信不疑的存在,除了绝对无限.绝对圆满的存在,即神之外,没有别的东西了.因为既然神的本质排除一切不圆满性,而包含绝对圆满性,那么神的存在便没有任何怀疑的理由,并有了最高的确定性了.我相信,人只要稍稍留意,对于这个道理,就可以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