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二
为了要研究引起内讧以致发动政变的种种情形,我们应当首先考察它们一般的原因.这可分为三项;我们对于每一项应当分别作简略的叙述并一一加以讨论:(1)怎样的情绪起骚动;(2)发难的人们抱什么目的;(3)事变和政争常常由于什么机会而爆发.
引起人们要求变革的情绪的主要原因和一般原因,已经在前面说过.有些人看到与他们相等的他人占着便宜,心中就充满了不平的情绪,企图同样达到平等的境界.另一些人的确有所优越,看到那些不能和自己相比拟的人们却所得相等,甚至反而更多,心中也就激起了不平情绪,企图达到优越的境界.......这些情绪也许都有道理,也许都不应该......于是,较低的人们为了求得平等而成为革命家,同等的人们为了获得优越也成为革命家.
引发骚动的情绪就是如此.至于发难的人们,其目的无非在私利和荣誉,也可以相对地由于害怕受到损害和耻辱;有些人闹事的本意只在避免某种惩罚或耻辱,或由于自己或朋友遭受了这些不幸,他们竟然就鼓煽大众发动一次政变.
滋生不满情绪的源泉和促使离异分子起而角逐上述的目的.由此引起内讧的机会,〔就常理而言,〕可列举七端,如果从另一方面看来〔并就偶然的事例而言〕,其数量还会更多.各种变乱的两种动机和上述的两个目的〔即私利和荣誉〕相同,但是作为动机和作为目的,意义有别.作为目的,有如已说过的,人们因争取名利,遂攘臂举事;作为动机则是名利的分配或多或少......虽其为多为少或合于正义或不合于正义,人们却就此认为不得其平,遂起而争执.除名利两者之外,其它的动机为纵肆.恐怖.某些形式的特权或僭越.对当权者的鄙薄,或一邦之中某些部分不平衡的扩张.由偶然事故而引起内讧或变革的另一类动机为:选举舞弊.疏懈政事,怠忽小节.邦内各部分〔政治组合〕的失调.
$$$$章三
在这些动机中,〔占有职位的人的〕恣肆和营私将对国内发生什么样的作用,以及怎样给予煽动者以发动骚扰的口实,都是容易说明的.凡当权的人既行为傲慢又贪婪自肥,公民们一定议论纷纭,众口喧腾,不但会指摘这些不称职的人,而且进一步也必会批评授权给这些人们的政体.我们在这里也可顺便注意到所谓贪婪,有些是依仗权势,侵凌他人,另些则是吞蚀公物.荣誉的作用及其可以成为鼓煽内讧的动机也是显明的.人们一旦丧失名位,一定就心怀异志,看到他人高踞名位,备受尊荣,也会产生嫉妒而终至携贰.至于荣誉的或得或失,有时候可能两属失当,某些人不该被滥授名位,另一些人又该被褫夺尊荣;有时却又各如其分,两都合乎正义〔但这些事例,不管其或合或不合,足以导致内讧却是一样的〕.当一人或若干人所组成的一个团体,势力增长得过大,以至于凌驾于整个公民团体,这种人或团体因此占取了某些形式的特权,这也给人起哄的机会.这样的特殊地位往往造成君主专制政治或门阀寡头政治.为此,若干城邦,例如阿尔咯斯和雅典,制订陶片放逐的政策.但是,容许这种特殊人物产生以后方才加以补救总不能算是一个良好的政策,不如防微杜渐,设法不使邦内产生这种特殊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