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所述,足证克里特人关于会餐的安排比较优越.但在另一事上却是相反,克里特的哥斯谟比斯巴达的埃伏尔为劣.与埃伏尔相尖似,哥斯谟的人选〔不作正当的资格限制〕也是寄托于命运的;而埃伏尔制度对整个政治结构的有利作用,哥斯谟制度却是不具备的.在拉根尼,由于每一公民都有作为埃伏尔的被选举权,全邦的人都有获得最高职位的机会,所以大众的意志就会拥护整个政体.在克里特,则哥斯谟的被选举人仅限于某几个宗族,大家并不是可以当选的;而长老院(布利)的长老(参议)人选则又局限于曾经受任为哥斯谟的人们.克里特长老院组织的可诽议处略同于拉栖第蒙的长老院:生活不受拘束,任则无限制,一经当选便成为终身职务,这些都是不应该有的特权;还有他们往往不依成规而只凭私意决定可否......这就可能引起政治上的争执进而造成邦国的祸患.至于哥斯谟这个组织,民众虽然被摈在外,却也未尝对它有所怨望:这并不是说这个组织真是完善之至,而为大家所满意.哥斯谟之所以异于埃伏尔,是由于在这个机构中没有能借以营私受贿的事情;大家都住在一个岛上,外界的引诱是相当隔绝了的.
克里特人用来补救哥斯谟的缺憾的办法是很古怪的,这些办法与其说是宪政的法度,毋宁说是门阀的操纵.在克里特,经常发生些政治宗派集团......有时是某几个哥斯谟暗中结合,有时是另一些非当权的人物私相联络......起来推翻另一些哥斯谟或者整个哥斯谟组织;哥斯谟在任期未满以前也是许可自行辞职的.制裁哥斯谟应该有法律规定,不遵循法律的途径而让某些人逞其私意,这总是邦国的祸患.更恶劣的是有些跋扈贵族在受到哥斯谟的裁判而不服时,反而宣布停止哥斯谟的职权.这些事例显出克里特的体制虽然也包含一些宪政因素,但实际上还只是一种"门阀政治".克里特的贵族好私斗,经常分为若干派别,结合朋侪,各聚民众为羽翼而拥戴一人为首领,于是一邦之内就好像有几个王朝,经常互相争吵,不时打起仗来.实际上这样的邦国终究是要残破的,它的政治机构常在解体之中.当政治解体的城邦到了危难的境地,邻国如果强大有力,就可以入侵.但克里特,如上所述,是一个同强邻相隔离的海岛;在别国〔为防止引起外患〕就得有禁止外侨入境的律令,这在克里特只要凭借它的地理位置和〔与邻国间的〕距离就够拒人于千里之外了.克里特的贝里俄季(农奴)常常是安稳的,不同于赫卢太(斯巴达农奴)的起叛乱,也由于岛国孤悬之故;而且克里特也没有臣属的国外领地.但是外邦军队近些年已侵入了这个海岛,克里特政制的弱点也就暴露于世了.
关于克里特的政制已说得这样多了,现在让我们讲述另一邦的政治体制.
章十一
迦太基的政治体制大家都认为是一种良好的政制,这个政制在许多方面独异于它邦,但它的要旨,有些恰与拉根尼相似.这里我们所叙述的三邦......克里特.拉根尼和迦太基......的政制的确是互有关涉而相通的,比之其它城邦,三者都较为特别.在迦太基,有许多设施确实是优良的.邦内平民人口相当多的迦太基,在政治上却一直是稳定的,这就足证他们的制度是修明的:在它的历史上没有值得提起的内讧,也没发生僭窃的变故.迦太基政制同斯巴达有相似之处若干:在迦太基,"海太利"会餐制度同斯巴达的"菲第希亚"相类似.一百另四人院的职权则相似于埃伏尔(监察院),但也不同于埃伏尔之为命运的产物,迦太基这些职官的选任是依据才德(贤能)为标准的......这就较为合适.迦太基也有同斯巴达可相比拟的诸王和长老,这里,也以迦太基的规定为优,他们诸王的继承不像斯巴达那样,仅限于其一宗族而不问才德.迦太基诸王,不是由前王的长子或族内的宗嗣继任,而是微从时各个著名的宗族间,凭才德选任的.诸王执掌重要的职权,如果是些微不足道的人物,为害于邦国一定很大......实际上,拉栖第蒙人就曾深受其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