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六
柏拉图在他比较晚出的著作《法律篇》中所包含的疑难与上述相同或大略相同.对于这一篇内所拟的政体,我们仍需要给予简括的评论.〔《法律篇》的辩析较为详细,而〕在《理想国》中,他只举了少数几个论题,例如妇孺的公有.财产的公有以及政制中治权的安排.在政治组织中,人民只分成两个部分......其一为农民,另一为战士;在后一部分中选拔出第三部分作为城邦的议事和统治团体.但是苏格拉底〔在那篇对话中,〕对农民和工匠是否参与政事,是否也须执盾矛而服兵役,并没有说明.他确实说到了属于卫国阶级的妇女应该参加战争并接受像男人一样的〔文化和军事〕教育.全篇其余的章节特别详述卫国公民的训练,并常常涉及题外的许多闲话.
至于《法律篇》则以法律为主题,关于政体说得并不多.这里,他原来说要另设计一种比较切实而易于为现存各邦所采用的政体,可是,思绪的发展蔓衍而无涯际,因此后篇中的政体又常常追踪着前篇的玄想.除了公妇和公产两者而外,他所拟前后两种城邦的政治结构大致相同,教育也相同;两邦的公民都不持贱业,不亲杂务,赋有人生充分的自由;两邦都有会餐制度.仅有的分别是在一邦中妇女也得参加到会餐的餐桌上来,而战士的人数则已增加至五千人,可是在前一理想国中战士原定以千人为度.
所有《苏格拉底各对话》(柏拉图各篇文章)都是新鲜的,优雅且富于创见,具有高明沉着的研究精神.但万物不能总达到尽善和全美.〔这里也是有缺憾的,〕如所拟五千闲人,这个数目就应该仔细审量一番.这样巨大的人数都得受他人的给养,才可能维持其从政从军的闲暇,加上与之相适应的妇女和婢仆以及其它附属人众,这又得有几倍的五千,供应如此庞大的人数,城邦的土地面积就必须像巴比伦或与之相仿的地区了.作为理想,固然人人可以各抒所见;但完全不可能实现的理想,这也就近乎荒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