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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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卷一

    章三
    从上面那些分析,已经明确了城市(城邦)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既然城邦的组成〔基本上〕包含着很多家庭,我们就应该先考虑到"家务管理".一个完全的家庭是由奴隶和自由人组合起来的,家务的各个部分就相当于这些组成分子.研究每一事物应从最单纯的基本要素(部分)着手,就一个完全的家庭而论,就是:主和奴,夫和妇,父和子.于是,我们就应研究这三者各自所含的关系并考察它们的素质:(1)主奴关系,(2)配偶关系......在我们的语言中,用"配偶"这个词表示男女的结合是不恰当的,(3)亲嗣关系......"亲嗣"这个用语在这里也并不完全适当.在这三项要素之外,还有另一项要素,即所谓"致富技术",有些人认为整个"家务"就在于致富,另一些人则认为致富仅是家务中的一个主要部分;这种技术上的性质我们也得加以研究.
    让我们先讨论主奴这一项,考察主奴的结合对人类日常生活有什么实际的利益,并〔在理论上求取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引致较胜于现在流行的观念.有些人认为管理奴隶是一门学术,而且家务和政务,和主人治理奴隶同政治家和君王统治人民完全相同,这在前面我们业已提及.可是,另一些人却认为主奴关系违反自然.在他们看来,主人和奴隶生来就没有差异,两者分别是由于律令或俗例制定的:主奴关系源于强权,这是不合正义的.

    章四
    财产既然是家庭的一个部分,获得财产也应该是家务的一部分.人如若不具备必需的条件,他简直没法生活,更说不上优良的生活.又,每一个专业的工人,必须具备各自的专门工具,才能完成他的工作,这在治家而论也是这样.至于"工具"则有些无生命,有些有生命.对一个航海者来说,例如舵是他所运用的无生命工具,而船头守望者正是他所运用的有生命工具......在每一专业中,凡是从属的人们都可算作〔业主或匠师完成他的工作的〕工具.这样,"财产"(所用物=所有物)就可说是所有这些工具的总和,而每一笔财产都是谋生"所用的一件工具".于是,奴隶也是一种有生命的财产,一切从属的人们都可算作优先于其它〔无生命〕工具的〔有生命〕工具.如果每一个无生命工具都能按照人的意志或命令而自动进行工作,有如达达罗斯的雕像或赫法伊斯托的三脚宝座......荷马曾咏叹的那个宝座,能自动进入〔奥林匹斯山〕群神的会集,这样,假使每一个梭都能不借助于人力而自动地织布,每一琴拨都能自动地弹弦,〔倘使我们具备了这样的条件,也只有在这样的境况之中,〕匠师才会用不到从属,奴隶主才可放弃奴隶.〔这里,可是,还得认识另一种分别:〕我们方才涉及的工具〔例如梭〕是"生产工具",而另一种家有财产〔例如奴隶或其它器具〕则是"行为(消费)工具".由于梭的应用,可以获得另外一些物品;但由另一些工具的应用,如衣服或床的应用,就仅仅是应用(消费)而已.生产和行为是人类两种相异的活动,各需要适当的工具,因此工具也得有两种相应的差别.〔家常〕生活既然不属于生产而是行为,那么〔家〕奴作为生活的工具,就仅仅是人生行为方面的从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