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五
其次,我们应研究上述那样的奴隶是否天然地存在于世上.对于这样的人,被奴役恰好是他的本分而且也是合法的制度;或者正相反,一切奴役都违反自然?这个问题,无论依照理智或根据事实都不难予以解答.世上有统治和被统治的区分,这不仅实属必需,事实上也是有益的.有些人在诞生时就注定将是被统治者,另一些人则注定将是统治者.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种类为数很多.被统治者的种类较良好,则统治者也就较优,......譬如对人的管理就优于管理牲畜.因为一方主治,另一方受命而行,两者合力,就可以完成一项事业,合作的两方较高,所完成的事业也就较高.一切事物如由若干部分组合而成一个集体,无论它是延续体〔例如人身〕还是非延续体〔例如主奴组合〕,各个部分常常明显地会有统治和被统治的分别.这种情况见于自然界有生命的事物,也见于无生命的事物.无生命事物,如一支乐曲,其中也必定存在某种主导〔和辅佐〕的原则.但这类事例牵涉得太广泛了,我们这里应该只限于生物的范围而举出其中最高级的组合,即灵魂和身体,前者自然地为人们的统治部分而后者自然地为被统治部分.对于这样的生物,我们应当注意保持在健全的自然状态的场合的他,我们所要考察的就应该是灵魂和身体都在最优良状态中的人,这种人,灵魂统治着他的身体是明确的.我们绝不可以那些处于腐坏状态而丧失本性的人作为例子,那些的确是腐坏了的或〔暂时〕腐坏了的人,情况便恰恰相反......他们既然丧失自然本性,身体也就统治着灵魂.
无生命事物姑且置之不论,就生物界的现象说,我们可以见到......也可以说,在这一方面方始可以确切地见到......专制和共和两种体制:灵魂的统治身体就像主人的权威,而理性的节制情欲则类似一位政治家或君王的权威.这是很明显的,身体的从属于灵魂(人心)和灵魂的情欲部分的受治于理性及理智部分,总是合乎于自然而有益的;要是两者平行,或者倒转了相互的关系,就常常是有害的.〔人生内心的这种现象也表现于其外表生活;〕灵魂和身体之间的关系也适用于人兽之间的关系.驯养动物比野生动物的性情更为善良,而所有动物都因受到人的管理而得以保全,并更为驯良.男女间的关系也自然地存在着高低的差别,也就是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这种原则在一切人类之间都是普遍适用的.这里我们就可以下结论说,人类的分别若符合于身体和灵魂,或人和兽的分别,......如在专用体力的工作而且只有在体力方面显示优胜的人们,就显然有这种分别......那么,凡这种只有体力的卑下的这一级就自然地应该成为奴隶,而且按照上述原则,能够受一位主人统治,对于他实际上更为合宜而且有益.所以,凡自己缺乏理智,仅能感应别人的理智的,就可以成为而且确实成为别人的财产(用品),这种人天然就是奴隶.这里,他还是有别于其它动物的,其它动物对于人的理智没有感应,只是按照各自的秉赋活动.但奴隶的被应用于劳役同驯畜的差别是极小的,两者都只以体力供应主人的日常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