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场(三)-37-还是本来题目
这么一来,两兄弟差不多算是言归于好.利蓓加到伦敦的时候,毕脱夫妇不在城里.她时常特地赶着车走过派克街克劳莱小姐的房子,看他们有没有住进去,可是他们一家总不露脸,她只能在拉哥尔斯那里打听他们的动静.据说克劳莱小姐的佣人都得到丰厚的赏钱给打发掉了;毕脱先生只到伦敦来过一回,在公馆里耽搁了几天,和他律师办了些事情,把克劳莱小姐的法文小说统统都卖给邦德街上一家书铺子.蓓基急着要认新亲是有道理的.她想:"吉恩夫人末了之后,就能替我在伦敦上流社会里撑腰.哼!那些太太们发现男人爱跟我周旋,还能不请我吗?"
在她地位上的女人,除了马车和花球之外,到处跟着伺候的女伴也是必不可少的.那些温柔的小东西往往雇着相貌丑陋的女伴,形影不离的在一起,好像她们没有同情就不能活下去,我看了非常赞赏.做伴儿的穿着褪色的旧衣裳,老是跟着好朋友坐在戏院包厢的后排或是马车的倒座上,我认为真是能够整顿风气的好榜样,譬如爱享福的埃及人一面吃喝,一面还叫当差的托着个骷髅出来兜一圈.这女伴跟骷髅一样,使人记得在名利场上混了一世不过是这样下场,倒是对于人生的一个讽刺.真奇怪,拿着漂亮的法爱白雷丝太太来说,真可以说是个钝皮老脸.久经风霜.全没心肝的女人,她的父亲甚至于为她活活气死;还有那风流放诞的孟脱拉浦太太,骑马跳栏的本领比得过英国任何男人,她在公园里亲自赶着灰色马儿兜风,她的母亲仍旧在温泉摆个小摊子过活......你总以为这么大胆的人物,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了,不想连她们都得由女伴陪着才敢露脸.原来这些热心肠的小东西没有朋友依傍着是不行的.她们在公共场所出入的时候,差不多总有女伴陪着.这些人样子寒酸,穿着染过色的绸衣服,坐在离她们不远.人家不着眼的地方.
有一晚,夜已深了,一群男人坐在蓓基客厅里的壁炉旁边烤火,炉里的火必剥必剥的响.男人们都喜欢到她家里度黄昏,她就请他们享用全伦敦最讲究的冰淇淋和咖啡.蓓基说道:"罗登,我要一只看羊狗."
罗登正在牌桌上玩埃加脱,抬头问道:"一只什么?"
莎吴塞唐勋爵也道:"看羊狗?亲爱的克劳莱太太,你这心思好古怪.为什么不养丹麦狗呢?我看见过一条丹麦狗大得像一只长颈鹿,喝!差一点儿就能拉你的马车了.要不,就找一只波斯猎狗也好,你看怎么样?(对不起,这次该我开牌.)还有一种小哈巴狗,小得可以搁在斯丹恩勋爵的鼻烟壶里.在贝思活脱有一个人,他有一只小狗,那鼻子......我记点了,是皇帝,......那鼻子上可以挂帽子."
罗登一本正经说道:"这一圈的牌都由我记点儿罢."往常他只注意斗牌,除非大家谈到马和赌博,他对于别人说的话全不留心.
活泼的莎吴塞唐接下去说道:"你要看羊狗做什么?"
"我所说的看羊狗不过是比喻."蓓基一面说,一面笑着抬头望望斯丹恩勋爵.
勋爵道:"见鬼!你是什么意思?"
利蓓加道:"有了狗,豺狼就不能近身了.我要个女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