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场(四)-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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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四)-附录


    萨克雷于一八一一年在印度出生,他父亲是东印度公司的收税员.他是个独生子,四岁时父亲去世,遗产有一万七千镑.他六岁回英国上学,按部就班,进了几个为世家子弟开设的学校.这一套教育不大配他脾胃.在中学他对功课不感兴趣,只爱读课外书籍;剑桥大学着重算学,他却爱涉猎算学家所瞧不起的文学和学院里所瞧不起的现代文学.他没拿学位就到德国游学,回国后在伦敦学法律.可是他对法律又非常厌恶,挂名学法律,其实只是游荡,把伦敦的各种生活倒摸得很熟.他觉得自己一事无成,再三责备自己懒散奢侈;他说回顾过去,没有一天不是虚度的(《书信集》第一册一五二页.).
    一八三三年冬,萨克雷存款的银行倒闭,他的财产几乎一扫而光,只剩了每年一百镑的收入(同上书,五○八页;又戈登.瑞着《萨克雷传》第一部《忧患的锻炼》(The Uses of Adversity)麦克格劳.希尔(McGraw-Hill)公司版一六二页.).这是对他的当头一棒,使他从懒散中振奋起来,也替他解除了社会地位所给予的拘束.像他出身于那种家庭,受过那种教育的人在当时社会上该走一定的道路,否则有失身份体面.他的职业不外律师.法官.医生.教士.军官;至于文人和艺术家,那是上流社会所瞧不起的(《忧患的锻炼》一六三......一六四页;又如《全集》第二十册四八页;第十四册四三五页.).萨克雷这时已经不学法律,正不知该走哪一条路.他破产后失掉了剥削生活的保障,可是从此跳出了腐蚀他的有钱有闲的生活,也打脱了局限他才具的绅士架子.所以他当时给母亲的信上说:"我应该感谢上天使我贫穷,因为我有钱时远不会像现在这般快乐"(《书信集》第一册二七一页.).他几年后又劝母亲勿为他担忧,劳碌辛苦对他有好处,一个人吃了现成饭,会变得心神懒散.头脑糊涂的(同上书,三九一页.).他从小喜欢绘画,决计到巴黎去学画.可是他不善画正经的油画,只擅长夸张滑稽的素描(《忧患的锻炼》一七二页.),这种画没有多少销路,一年以后,他觉得学画没有希望,就半途而废.他做了《立宪报》(Constitutional)的通信记者.一八三六年他和一个爱尔兰陆军上校的孤女依莎贝拉.萧结婚.她性情和顺,很像这部小说里的爱米丽亚.《立宪报》不久停刊,萨克雷回国靠写稿谋生.他处境虽然贫困,家庭生活却很愉快,不幸结婚后第四年依莎贝拉产后精神失常,医疗无效,从此疯疯癫癫到死.这是萨克雷生平的伤心事.
    萨克雷在报章杂志投稿很多,用了不少笔名.他出过几部书,都获得好评(如《巴黎游记》(Paris Sketch Book)《爱尔兰游记》(Irish Sketch Book)《巴利.林登的遭遇》(The Luck of Barry Lyndon),《势利人脸谱》(The Book of Snobs)等.).但是他直到一八四七年《名利场》在《笨拙杂志》(Punch)发表,大家才公认他是个伟大的小说天才,把他称为十九世纪的菲尔丁(《书信集》第二册三一二页.).他的作品从此有了稳定的市场,生活渐趋富裕.他觉得妻女生活还无保障,一部连一部的写作,又到英国各地和美国去演讲.一八五九年他做了《康希尔杂志》(Cornhill Magazine)的主编,这是他文名最高的时候.他早衰多病,一八六三年死在伦敦.他的小说除《名利场》以外,最有名的是《亨利.艾斯芒德的历史》(Henry Esmond)和《纽可谟一家》(The Newcomes);散文最有名的是《势利人脸谱》(The Book of Snobs)和《转弯抹角的随笔》(The Roundabout Papers).他的批评集有《英国幽默作家》(The English Humourists),诗集有《歌谣集》(Ballads).他在诗歌方面也算得一个小名家,作品轻快活泼,富于风趣,而带些惆怅的情调.他的画也别具风格,《名利场》的插画就是他自己的手笔,可惜刻版时走了神气(《书信集》第二册三四五页.).